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湖北银行部分股权将被拍卖 IPO“种子选手”身份更吸引买家?******
记者 吕 东
阿里司法平台信息显示,本月底,湖北银行近2000万股股权将被拍卖。而就在两个月前,湖北银行A股上市申请刚刚获得了证监会受理。
公开信息显示,湖北银行一笔高达1943.42万股的股权,将于1月30日被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据了解,该笔股权为湖北银行股东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卫东集团”)所持有,此笔股权已被法院冻结。
对于竞买人条件,尽管处置方表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拍卖公告也特别提醒,有意者应亲自与湖北银行和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而造成不能入股湖北银行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目前,持有湖北银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分别为宏泰集团、交投集团及长投集团,上述3家公司基于股权关系、行政关系,均为湖北省政府控制的单位,因此湖北省政府为湖北银行的实际控制人。
湖北大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法院委托而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被执行人湖北卫东集团持有的湖北银行1943.42万股股权的评估价值为72359.99万元,每股价值3.72元/股,这与该行截至2021年年末每股3.67元的净资产较为接近。而此笔股权的起拍价定为5065.20万元,折合每股起拍价2.61元,即相当于较评估值打了七折。
股权即将被拍卖的湖北银行,如今还是冲击A股IPO的“种子选手”。2022年11月份,湖北银行A股上市申请材料被证监会接收,并进入了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企业名单,而该行还是自2020年6月份以来,首次出现在这份名单中的银行。
根据湖北银行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该行拟于上交所发行不超过25.37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含25%)。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爽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以往在对银行股权的拍卖中,通常会通过压低起拍价格以期尽快成交。但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一做法促进成交的效果似乎有所减弱。银行股权能否吸引买家,根本还是要看银行自身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预期。银行若能顺利上市,将有助于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品牌知名度。而湖北银行A股IPO申请获受理,或有助于该行股权在拍卖市场上尽快寻得买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