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聚焦类型定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建设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离不开高质量发展的职业教育。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要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多样,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而非层次教育的“官方认证”,过程艰辛、意义非凡,是转化职业教育认知、提升职业教育地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能力的逻辑起点。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就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关键在于深化产教融合,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这就要求职业教育必须服务区域、服务行业,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接地气;要加强与普通教育的沟通,深化中高职贯通培养改革,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理念。职业院校学生通常在入学前未能养成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普遍缺乏自信心,因此要加倍予以呵护和培养。职业教育不仅要教学生知识和技能,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还要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素养与职业习惯,培养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不断激发他们的职业热情和创新创业激情,使他们能够高质量就业,并通过优异的表现获得社会尊重。
创新“扬长教育”实践。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与制度举措,厘清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基本区别和主要联系,明确了发展目标、创新了发展范式,促进了量的累积与质的飞跃。同时,反复强调职业教育的地位,不断出台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某种程度上折射出职业教育满足经济社会需要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与人才市场的供需还不适配的问题。随着职业教育政策实施,职业院校的生源也更趋多元化,通过实施以个体长处为基点、以激励为核心、以情感为介质的“扬长教育”,让每个学生都得到个性发展,具备“硬技能”;通过“以长促全”,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具备“软实力”,将学生培养成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最终获得人生出彩的机会。
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供给侧改革并非单纯增加或减少供给,而是矫正要素配置的扭曲状态,核心是生产要素的激活。同理,职业教育改革应当不断激发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以此促进创新发展。要进一步探索与完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服务社会和个体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国家现代化建设。首先要在课程设置上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多样性需求,打破专业壁垒,开发更多适合学生潜在优势和能力发挥的课程,减少纯知识性课程及其内容的比重。其次要开辟更多的“第二课堂”,让学生在兴趣小组、社团和大量社会实践中找到兴趣点与兴奋点,在活动中实现自己价值和能力的提升。再其次要因材施教,改变教学管理模式,打破标准化流水线式的培养模式,推行柔性教学和弹性教学模式,采用小班制、导师制等,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后要改变教学方法,以学生学习为中心,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变生硬的灌输为激励式、参与式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对促进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引发数字化转型革命,新制造、新零售、新金融等商业模式引发生产与消费革命。职业教育要把握形势、顺应趋势,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结合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岗位强化专业设置与建设,进行课程体系研发,增强学生的创造力、技术力、问题解决和团队合作能力,为学生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党和国家源源不断地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作者:张洁,系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副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