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丽推出长篇小说《金枝(全本)》******
《金枝(全本)》书封 人民文学出版社供图
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应妮)作家邵丽的最新长篇小说《金枝(全本)》日前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这部作品被评论家们誉为“中原大地上的女性史诗”。
邵丽以恢宏笔触架构了一个庞大的家族故事,囊括了周氏一家五代人在近百年间经历的沧桑巨变。在与宏阔历史对话的同时,她也不忘把视角转向她熟悉的个体家庭,转向那些纠缠不清的父子、母女、婆媳、夫妻等种种关系,并以她独有的触角,伸向人物命运的深处,拷问、审视家族延续的意义、婚姻爱情对女性的塑造和改变。家族故事、革命故事、婚姻故事,伦理、爱情、血缘亲情??这些复杂因素缠绕在女性捍卫家庭、冲破命运、自我更新的成长历程中,终以不可遏制的力量使中原千年故土新生。
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编辑李红强指出,邵丽是一位勤奋的作家,也是一个有野心的作家,在她心中有一个不断需要抵达的文学理想。也基于此,邵丽对待写作这件事极其认真。《金枝(全本)》在出版前被反复打磨,几经彻底修改,是一部充满作者诚意的作品。从《金枝》到《金枝(全本)》,邵丽实现了一次完美蜕变。她打开叙述维度,在现实中曾无法原谅的亲人身上寻找到写作突破,转换不同的叙述视角全面再现家族史诗。尤其是对家族几代女性内心的探索,非常具有开拓性,堪称“中原大地上的女性史诗”。
在中国作协副主席、评论家李敬泽看来,邵丽是一位具有强大文化自信和性别自信的作家。她的写作直面了当代史的叙述难题,在时代变迁中重建了当代的家族叙事。邵丽面对的生活世界不是《白鹿原》的传统家族世界,而是在这个时代重新把家族和血缘的联系以及由此而来的情感和社会联系作为一种想象对象。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该书的主要价值不仅仅在“史诗”层面,更是从人类学意义上让读者看到这个时代的人们是如何重新面对这些生命中的基本联系,如何在生命的基本联系中重新发现和确立自己生命的意义。无论在生活中,在历史的发展中、时代的变化中,还是在文学的书写中,这都是非常敏锐也非常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向度。
中国作协创研部主任何向阳表示,《金枝(全本)》是中国作家协会“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的入选作品,这部作品写的是中原女性,但它并不局限于“中原大地上的女性史诗”这样的概括,它还写了家族、乡土,写了家庭结构、血缘关系等等,涉及面非常广博,这样一部作品确实让我看到《金枝(全本)》是一部心血之作;甚至有些部分看了之后非常心痛,可谓杜鹃泣血之作。邵丽能够写到血缘关系中深层次的既亲又爱、相爱相杀,这些非常复杂、非常丰富、非常疼痛的部分,确实我们都有各个层面的亲身经历。当然不同家庭的幸福和不幸都不一样,但她确实写出了一种普遍性。尤其是在下半部,她完成了“女娲补天”的故事,这个“天”就是人与人、亲人与亲人、血缘与血缘之间原有的一种撕裂、抵触、冲突、焦灼、紧张等等,基本上是一种分裂的状态,但是最终达到一种和解与升华,让大地重新恢复了生机。
“邵丽老师非常让人敬佩的地方是她特别锐利地把我们难以直视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都非常尖锐地呈现出来,尤其是女人和女人之间、女儿和女儿之间、前妻和现妻之间这样复杂的关系。”评论家、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张莉说,很难讲哪位是完美女性,书中并没有一个完美女性,但各种女性形象都在这里。如灯光底下的女性朱珠和暗影里面的穗子,作者把她们放在一起,在一个家族内部完成历史意义上的对话,这应该是这部作品被誉为“中原大地上的女性史诗”的原因。(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