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郎酒年度十大图片发布 定格郎酒新起点******
1月12日,郎酒年度十大图片发布暨红花郎春节美食大赛颁奖典礼在成都举行。在新春团圆之际,发布年度十大图片,品红花郎回首过往,开启新一年,近年来已成为郎酒的“新年俗”。2022年,郎酒年销售突破200亿元,产能储能亦创历史新高。站在新起点上,展望未来,郎酒2023年开年的第一场盛典备受关注。
2022年郎酒十大图片发布,立足200亿迈向新征程
从2020年开始,每年年初郎酒都会通过一张图片一个故事的方式,发布郎酒十大年度图片,串联郎酒过去一年的奋斗足迹,展望未来。
郎酒股份副董事长汪博炜发布2022郎酒年度十大图片活动现场,郎酒股份副董事长汪博炜发布2022郎酒年度十大图片,与大家一起回顾了《郎酒酱香产品企业内控准则》发布、第二届郎酒庄园三品节、青花郎大好河山摄影大赛、郎酒发布“五大价值体系”、6万吨酱酒产能18万吨酱酒储量、郎牌郎回归、经销商2022-2022年特别奖励10亿元、生肖馆地之阁开馆、红花郎势能回归、年销售突破200亿元的十个精彩瞬间。
这十个瞬间,记录了郎酒从“透明的郎酒”到“大家的郎酒、有故事的郎酒、有价值的郎酒、奋进的郎酒”,再到“经典的郎酒、有情谊的郎酒、时尚的郎酒、红红火火的郎酒”以及“郎酒新起点”的向上发展历程。
随着最后一张图片“郎酒新起点——2022年销售突破200亿”的公布,郎酒全新发展纪元的新起点开始。随后,汪博炜带领销售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领导点亮“新征程”,并带领2023年确定的新营销序列——青花郎、红花郎、小郎酒、郎牌特曲、电商KA五大事业部总经理,站上象征郎酒2023新征程的道路,共同迈向美好未来。
郎酒股份副董事长汪博炜引领五大事业部共赴新征程2022年,郎酒三品战略持续推进,郎酒庄园从深山持续闪耀世界舞台,郎酒产能储能再创历史新高,郎酒圆满完成全年营销目标,站上年销售200亿元台阶,也开启了高质量发展新纪元。
2022年,是郎酒胜利年。从“絮志酒厂”、“惠川糟房”再到今年的郎酒庄园,郎酒这个百年品牌走过了从0到3亿、再从3亿到200亿的发展历程,完成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以此为序章,郎酒将在2023年迈向新征程。
活动现场,2022年郎酒品牌发展道路上的高光时刻,亦浓缩成郎酒《2022郎酒品牌年书》发布,年度品质事件、年度品牌营销、年度品味互动、年度朋友圈、年度庄园图片、年度明星产品悉数收录其中。
《2022郎酒品牌年书》发布“红花郎春节美食大赛”火热进行,10位郎粉获特等奖
2022年年末,红花郎联合CCTV饮食文化探索节目《一馔千年》,与亿万观众一同寻味历史纵深处的中国味道。
节目热播之下,“红花郎春节美食大赛”火热开启,网友纷纷在微博秀出宝藏美味,或用红花郎佐餐、或以红花郎烹饪、或结合红花郎开展创意美食,用一道道美食点亮美好生活色彩,也为即将到来春节营造了喜庆、欢乐的氛围。截止目前,大赛已收获3.2亿人次热捧。
活动现场,“红花郎春节美食大赛”特等奖揭晓,10位郎酒FANS凭借巧思创意拔得头筹。特等奖获得者@汤圆mommy现场分享了其巧制红花郎瓶型蛋糕的初心,作为红花郎“骨灰级”粉丝和烘焙爱好者,她以红花郎“12987”的工艺为起点,分别制作了相同数量的甜品,构成了这一组特别的作品。
2022年年初,红花郎携手CCTV开启“红花郎中国节”年度主题IP活动,强势回归。一年时间里,红花郎携手《春晚有心意》《启航2022》《2022川渝春节联欢晚会》《古韵新声》《最忆是端午》《好味知时节》等节目,与消费者相聚在幸福、欢聚、喜庆的每一刻。
岁尾又再一次携手央视《一馔千年》《我要上春晚》两大节目,以“红花郎春节美食大赛”走向千家万户餐桌,让红花郎品牌势能得以爆发,持续绽放高光时刻。
绽放全国二十年,红花郎事业部回归
自2003年面世以来,红花郎以“中国红、中国节、中国酒、中国情”的品牌认知,融入千家万户、百姓餐桌,已成为次高端酱酒阵列中极具自身优势和特色的产品。
2022年,是红花郎绽放全国的第二十年。二十年的时间里,红花郎品质始终如一、品牌大放异彩、品味历久弥新。不仅如此,2022年,红花郎强势回归,持续红火。据悉,2022年红花郎全年声量增长近40%,极大唤醒品牌记忆,激发市场热情,获得近50%的销售增长。
站在新起点,红花郎也迈向了新征程。1月8日,原青花郎事业部分拆设立青花郎事业部和红花郎事业部,独立后的红花郎事业部将主抓红花郎、郎牌郎品牌运营。作为郎酒品牌架构中的腰部核心,拆分后的红花郎事业部,势必将在其市场投入上更为精准,让红花郎这一支产品更聚焦、更细致、更有效的发展,为商家及消费者带来更美好的体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