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熊能 摄
除夕火车票7日开售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2月15日结束,为期共40天。
按照火车票提前15天发售的安排,1月5日,旅客可以购买1月19日(腊月二十八)的火车票,1月6日可以购买1月20日(腊月二十九)的火车票,1月7日可以购买1月21日(除夕)当日的火车票。
据了解,为充分满足旅客出行需求,方便旅客回家购票,铁路部门科学制定客车开行方案。其中,节前高峰日安排开行旅客列车6077对,节后高峰日安排开行旅客列车6107对,最大客座能力较疫情前的2019年春运增长11%。
此外,国铁集团表示,为满足旅客多样化需求,根据需要,将在部分运力紧张的高铁通道增开夜间高峰线动车组列车,在京广、杭深高铁开行卧铺动车组。
同时,铁路部门根据铁路12306客票预售和候补数据,分析旅客出行规律,动态研判客流走势,梯次安排运力投放,实现运能和需求的精准匹配。
资料图 公安部铁路公安局供图倡导旅客错峰出行 加强重点处所通风消毒
今年,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受到了广泛关注。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
如何最大限度保障广大旅客和职工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春运的影响?
对此,铁路部门倡导旅客错峰出行,减少人员聚集,强化车站客流组织,积极推广无接触式服务,引导旅客有序分散进站候车,保持安全距离。
此外,铁路部门将加强卫生间、洗手池、电梯扶手、座椅等重点处所通风消毒,保持站车良好环境;加强旅行健康宣传提示,引导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强化自身健康防护;严格规范做好铁路春运一线职工健康防护,加强保洁、安检、餐饮、业务外包人员一体化管理;强化路地联防联控,有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资料图:广州南站旅客正在检票进站。 广铁集团供图购买儿童优惠票与学生优惠票有变化!
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儿童优惠票和学生优惠票的规定发生了变化。
儿童优惠票方面,全国铁路对儿童优惠票实行车票实名制管理,并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随同成年人旅客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儿童乘车,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学生优惠票方面,铁路部门一并取消学生优惠票仅限寒暑假购买的限制,学生旅客可在一学年内任意时间购买4次优惠票。扩大非高峰方向列车票价打折优惠范围和幅度,让旅客获得更多实惠。
资料图:上海虹桥火车站 赵江炜 摄旅客出行体验还有这些改进!
春运是人员流动规模最大、出行最为集中的时期。有旅客出行时担心“上不了车、转不了站、吃不好饭”的问题。
针对旅客上述担忧,国铁集团表示,铁路部门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有效提升旅客出行体验。具体举措如下:
1、进一步扩大电子客票应用范围,在到站补票和列车补票业务环节全面实施补票电子化;完善12306消息通知机制,及时准确向已购票旅客推送列车停运和变更信息。
2、将开展互联网订餐的车站由55个增加到76个,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动车组列车和长距离普速列车。
3、安排站内便捷中转换乘服务的车站由80个增至100个,旅客换乘将更加便捷高效。
4、在全国3200余组动车组列车上推行“铁路畅行”扫码服务,旅客通过扫描座椅扶手上的“铁路畅行码”,可顺畅查询列车正晚点、运行位置、接续车次、交通接驳等出行服务信息。
这个春节,你回家吗?(完)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